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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兑现陷入僵局,连带保证人恶意转房,李楠律师助力撤销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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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93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楠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11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7202411828520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130639466
代表案例:2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执业律师以来承办过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处理技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深得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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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作为金融不良债权受让方,债权经判决确认后因连带保证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两次终本,债权兑现陷入绝境。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全面整理核心证据,精准锁定法定撤销要件,驳斥被告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撤销恶意财产约定,为债权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债权兑现陷入僵局,连带保证人恶意转房,李楠律师助力撤销约定

当原告把这起棘手的案件交到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李楠律师手上时,李律师就意识到这是一场硬仗。原告作为金融不良债权的合法受让方,本以为可以顺利实现债权,却没想到陷入了一个巨大的困境。该债权经生效判决确认后,由于连带保证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两次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债权兑现仿佛走进了死胡同。

从法律专业角度冷静分析,这起案件存在几个致命的难点。其一,案件已经两次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这意味着常规的执行手段已经难以奏效,债权实现的难度大大增加。其二,连带保证人在债务存续期间,与配偶签订《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书》,将婚内共同房产无偿约定归配偶单独所有,三日后便调解离婚离婚文书未分割该房产。这种看似合法的操作,实际上是典型的无偿处分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给债权的实现设置了巨大的障碍。其三,被告在庭审中提出了两项抗辩理由,一是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二是原告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这无疑给案件的胜诉又增添了一层困难。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李楠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破局策略。李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这所211院校为他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执业期间,他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业务范围覆盖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两大核心板块,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正是因为拥有这些优势,李律师才能想到从全面整理证据入手。

李楠律师全面整理了债权转让裁定、生效判决、执行终本裁定、不动产档案、财产约定及离婚调解书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无偿处分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法定撤销要件。在庭审中,当被告提出“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抗辩时,李律师当庭依法驳斥,指出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仅约束双方,不能对抗债权人。对于被告提出的“原告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这一抗辩,李律师结合原告债权受让、查档获知转移事实的时间,及原告及时保全、起诉的行为,充分证明未超一年除斥期间。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胜诉判决,撤销了恶意财产约定,诉讼相关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这一结果让原告看到了债权实现的希望,成功追回被转移财产,为后续执行兑现债权奠定了决定性基础。原告对李楠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认为李律师的努力让他们在看似无望的困境中看到了曙光。李楠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成功帮助原告打破了债权兑现的僵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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