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建设公司的负责人满脸焦虑地找到彭佩荣律师时,彭律师就意识到这将是一场艰难的硬仗。建设公司面临着设备被留置灭失,索赔789万却困难重重的绝境,这场纠纷横跨近十年,涉及多起诉讼,每一个环节都像是一团乱麻,让人看不到胜诉的希望。
彭佩荣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二十余载,现执业于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件,在民商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法律事务等领域有着极为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丰富的庭审经验。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她凭借着多年的专业积累,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致命点”。其一,时间跨度长达近十年,证据分散且难以收集,许多关键证据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已经灭失,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二,被告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如果不能证明诉讼时效中断,原告的诉求将很可能被驳回。其三,侵权主体的认定存在争议,被告否认自己是侵权主体,而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与设备灭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面对这些难题,彭佩荣律师制定了一套缜密的诉讼策略。正是因为她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卓越的证据组织能力,才能想到这一步。她首先系统地梳理了本案关联的多起诉讼,包括2016年租赁站起诉原告追索租赁费案、2018年租赁站再次起诉索赔设备损失案、2016年集团公司起诉原告返还超付工程款案等,以及原告于2019年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的材料。通过对这些材料的细致分析,她构建起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成功证明了诉讼时效因原告持续主张权利而多次中断,有力地回击了被告关于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在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方面,彭佩荣律师充分发挥了她的专业能力。她调取了公安机关对多名现场人员的询问笔录,这些笔录证实了原告撤场后施工现场的架管等设备未被拆除,仍留置在工地。同时,她向法院申请调取了内蒙古某能源公司2015年9月的46份物资出厂证明单,这些证明单显示被告集团公司允许他人将案涉设备拆除并运出工地,未履行合理保管义务,直接导致了设备的灭失。这些关键证据为法院认定被告集团公司的过错责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彭佩荣律师还秉持着诚信和客观的态度,精准论证了原告自身存在的过错。她指出,原告在设备被留置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权,疏于管理,致使损失扩大。虽然这一抗辩导致原告承担了主要责任,但却体现了彭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事求是的精神,也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承担20%赔偿责任创造了条件。
最终,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撤场后,其租赁的建筑设备仍留置在施工现场,被告集团公司未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任由他人处分设备,最终导致设备灭失,与原告的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同时,原告在设备被留置后持放任态度,疏于管理,在法院审理其他关联案件时未及时主张权利,致使损失扩大,存在重大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法院判决原告自行承担80%的责任,被告集团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向原告赔偿损失近158万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建设公司的负责人对彭佩荣律师充满了感激。他说:“原本以为这789万的损失要打水漂了,是彭律师的专业和坚持,为我们挽回了近158万的损失,太感谢了!”彭佩荣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敬业,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再次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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