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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法定退休年龄遇交通事故,保险拒赔,律师助获全额赔偿124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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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8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建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1020161083151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79462934
代表案例:6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魏建明主任律师自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年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常年担任数家乡镇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了较为专业的理论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民事、刑事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均获得不少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多次受到委托人以及法律援助当事人送的锦旗,是一位负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律师,如在2019年期间,代理一起受伤者的提供劳务案件的诉前调解,而该案赔偿方找到魏主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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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A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一审胜诉但保险公司上诉,拒不赔偿误工费等项目。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精准核算损失,收集关键证据,并针对上诉理由逐一反驳。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获赔124196元。
超法定退休年龄遇交通事故,保险拒赔,律师助获全额赔偿124196元

那天,一位满脸愁容的老人走进了魏建明律师在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他便是原告A,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本以为一审胜诉获得一定赔偿后能安心养伤,没想到保险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老人的赔偿一下子又悬在了半空,这让他焦虑不已。

表面上看,这只是一起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但魏建明律师深入研究后,发现了几个棘手的问题。其一,保险公司主张原告A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应支持误工费。在很多传统观念里,到了退休年龄就没有误工损失这一说,这给误工费的认定带来很大阻碍。其二,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一旦重新鉴定,结果未知,可能会让原告之前的努力白费。其三,保险公司认为不应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在赔偿金额上又是一个不小的争议点。

面对这些难题,魏建明律师展现出了他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卓越的办案能力。魏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自2016年开始在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较长,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各类民商领域案件中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正是因为拥有如此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魏律师才想到了一系列有效的破局策略。

首先,魏律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精准核算原告A的各项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确保诉讼请求的金额合法、合理、有据。同时,他协助委托人收集关键证据,如村委会出具的务农证明、医疗费票据、住院病历、伤残鉴定意见书、交通费凭证等,为各项赔偿请求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

针对保险公司“原告超法定退休年龄不应支持误工费”的主张,魏律师重点举证证明委托人系农村居民,虽年满65周岁但仍从事农业生产,有实际劳动能力,且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误工损失客观存在。他还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误工费的认定以“实际误工损失”为核心,而非法定退休年龄。这一关键的证据收集和法律依据援引,成功说服了一、二审法院支持误工费13028元。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鉴定时机不符,应重新鉴定”的异议,魏律师首先核实鉴定机构及人员的法定资质,确认鉴定程序合法。接着,他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要求其出具书面回复,明确“内固定物未跨越关节、无需取出,鉴定时骨折已愈合”的关键事实。最后,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当庭回答法院及保险公司的提问,充分证明伤残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客观性,一、二审法院均采纳了魏律师的意见,未支持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请求,认可了十级伤残的鉴定结论。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上,魏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规定,指出委托人构成十级伤残,且在交通事故中无任何过错,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属法定赔偿项目,符合当地司法实践,成功说服法院支持该诉求。

在二审中,魏建明律师针对保险公司的全部上诉理由,逐一进行专业、严谨的答辩,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全面反驳保险公司的无理诉求。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A虽超法定退休年龄,但系农村居民且有劳动能力,误工损失客观存在,误工费应予以支持;伤残鉴定机构及人员具备法定资质,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意见有效,无需重新鉴定;原告A构成十级伤残,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属法定赔偿项目。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32.48元由保险公司负担。魏建明律师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全额的伤残相关赔偿124196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权益。

事后,虽然没有原告具体的话语表达,但从他如释重负的神情中,可以看出对魏建明律师的感激和信任。魏建明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再次彰显了“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也让我们看到了在法律纠纷中专业律师的重要价值。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德政街437号二楼的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在魏建明律师的带领下,必将继续守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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