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室里,气氛格外紧张。检察官正严肃地询问蔡泽业律师:“你们提出证据不足,可依据在哪里?”蔡泽业律师不慌不忙,从文件袋中拿出整理好的材料,开始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
这起案件的委托人是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在负责杭州某幕墙工程项目管理期间,因在工程款审批环节为劳务包工头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移送审查起诉,涉案金额7.8万元。
蔡泽业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现是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等领域。
接受委托后,蔡泽业律师第一时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发现公安机关认定的受贿行为在证据关联性、完整性上存在明显瑕疵,关键事实缺乏直接证据支撑。他重点梳理工程款审批流程、款项往来记录及证人证言,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委托人存在“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核心构成要件,不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起诉标准。
在审查起诉阶段,蔡泽业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详细阐述证据不足的法律依据。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他进一步针对补充证据进行质证,明确指出补充材料仍未弥补原有证据缺陷,无法达到起诉所需的确实、充分标准。最后,蔡泽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结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请求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意见,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日常工作中,蔡泽业律师处理完这起案件后,会将案件中的证据审查要点和辩护思路整理成文档。在之后一起类似的刑事案件中,这些文档帮助他迅速找到辩护的切入点,为新的委托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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