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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减资未实缴责任认定,亲属关系与出资情况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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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5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远辉主任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696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3802528589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执业至今14年有余,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专职深耕于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有丰富的公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公司法理论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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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法院判决前股东李X、张X在未出资1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后股东邓某、周X在减资99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张远辉律师核查股东亲属关系及出资情况,各方未上诉,4名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股东减资未实缴责任认定,亲属关系与出资情况核查

20XX年,在广州市XX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庭审中,当法官询问股权受让人与转让人的关系时,律师张远辉出示了相关证明材料。原来,转让人李X与受让人邓某住址一致,经质问得知邓某系李X母亲,周X为张X母亲。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股东未实缴出资及减资后应承担的责任。一审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判决。张远辉律师2011年毕业后进入律所执业,2012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证,2021年创立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

接案后,张远辉对股东的身份关系和出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他发现,出生日期分别为19XX年、19XX年的李X和邓某住址一致,且邓某、周X受让股权后,于20XX年X月X日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减为10万元,未实缴。

一审法院认为,前股东李X、张X在未出资1000万元(李X900万元、张X1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后股东邓某、周X在减资99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原因是“邓某、周X在减资范围承担责任的范围比因为受让股权承担责任的范围更大”。各方均未上诉。

执行阶段,前后股东4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张远辉更加注重对股东身份关系和出资情况的核查。在后续的一起公司股权纠纷案件中,他提前对股东之间的亲属关系和出资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为案件的顺利处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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