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发现被告XX物流运输企业名下数十辆大型货车长期行驶在案涉公路,却累计欠下数十万元通行费且拒绝支付时,他们才真切意识到一场艰难的法律维权之战已不可避免。
原告XX是某国道环线改扩建PPP项目的合法运营管理单位,经过省级人民政府及交通、发改、财政等多部门联合批复,依法取得公路收费权,采用自由流技术对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然而被告XX作为一家物流运输企业,无视原告通过官方公告、公众号、短信、现场标识、律师函等多种方式的告知与催收,这让原告陷入了极度的困境,不仅合法收费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且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这绝望时刻,原告找到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王宏亮律师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11年执业年限。他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高度的责任心、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严谨务实的办案作风,赢得了当事人广泛信赖与业界高度认可,还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接手此案后,王宏亮律师团队面临着诸多案件难点。自由流收费属于新型公路收费模式,司法实践中对合同成立、收费依据、电子数据效力、催收通知送达等问题认定标准尚不统一;被告X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需在缺席审理条件下完成完整事实论证与证据闭环。
凭借承办一千余起案件的经验,王宏亮律师团队立即开展系统性证据梳理工作。首先,固定省级政府批复、多部门联合通知、PPP项目合同、收费公示文件等全套合法收费依据,证明原告XX收费主体适格、标准合法、程序合规。曾经处理众多复杂案件的经历让他们知道,这些文件是证明原告合法收费的关键。其次,整理门架识别数据、车辆通行流水、行驶影像、欠费清单等电子证据,形成完整通行轨迹与欠费金额链条。面对海量的电子数据,他们进行分类提取、格式固化、关联比对,形成可直接采信的证据链,解决了新型收费模式下证据认定难题。最后,完善催收记录、短信送达凭证、公告截图、律师函邮寄记录等,证明已充分履行告知与催告义务。
庭审中,王宏亮律师围绕政府定价合同属性、事实服务合同成立、电子数据合法性、欠费事实清楚四大核心要点展开论述,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在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他仍完整呈现全部事实与法律依据,确保法院依法缺席裁判。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XX经合法授权享有收费权,已通过多渠道履行公示告知义务,被告XX车辆驶入收费公路即视为接受服务,双方成立事实服务合同关系,被告XX负有支付通行费的法定义务。原告提交的政府批复、PPP合同、门架数据、催收记录等证据真实合法、相互印证,欠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XX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与质证权利,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法院全额支持原告XX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XX限期支付欠缴通行费数十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XX承担。
王宏亮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不仅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还确立了自由流收费在司法实践中的合法性与证据效力,为同类公路收费维权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价值和社会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