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杨X一次次催讨货款却只换来吴X的各种借口时,他才真切地感受到这场买卖合同纠纷带来的绝望。2021年至2023年,杨X与吴X长期存在买卖及服务合同关系,为吴X多次提供轮胎及补胎服务。然而,2023年11月3日对账结算后确认的98000元欠款,却成了杨X难以收回的噩梦。多次催讨无果,杨X陷入了深深的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绝望时刻,杨X找到了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执业以来,深耕福建宁德,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他还是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德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等,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
冯从福律师接手案件后,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他深知这类案件的难点。一方面,虽然案件事实清楚,但如果通过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可能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被告吴X虽有履约意愿但无一次性偿付能力,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吴X消极应诉或逃避债务。
于是,冯从福律师协助杨X梳理了双方交易期间的结算凭证、对账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截至2023年11月3日,吴X欠货款98000元的事实。在法院主持调解的过程中,冯从福律师精准评估案件风险,引导杨X选择调解路径。他综合考量了诉讼周期、执行难度及吴X的实际偿付能力,认为通过调解以分期付款方式实现债权是更优的选择,避免了“胜诉但执行难”的困境。
同时,冯从福律师成功设计“加速到期条款”。在调解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吴X未按约定按期足额偿还任何一期货款,则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部到期,杨X有权就剩余未还货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核心风控工具极大增强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为杨X保留了强力执行保障。
在谈判中,冯从福律师充分向杨X说明,让步部分金额换取快速结案是合理且划算的。原告诉请欠款98000元,调解确认金额为90000元,杨X让步8000元,同时承担减半后的诉讼费1025元。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体现了冯从福律师对诉讼经济原则的运用,进一步促成了吴X的签约意愿。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6月18日,吴X欠杨X货款90000元;吴X分三期偿还,2025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6年12月18日前偿还30000元,2027年12月18日前偿还剩余30000元;若吴X违约,杨X可按加速到期条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计1025元,由杨X自愿负担。
这起案件的处理方式,不仅成功为杨X化解了纠纷,也为同类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以调促和”的参考范例。冯从福律师用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展现了他“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的执业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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