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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同一企业三次找王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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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0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9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3201910671010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822809299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诉讼、仲裁、执行和再审等领域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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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某企业员工遭遇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刚律师代理后为其挽回约11万元经济损失。此后企业与王刚律师保持联系。2023年,该企业另一名员工遇类似纠纷,王刚律师又为其争取到赔偿金等约13万元。2025年,企业再有员工面临薪资调整争议,王刚律师助力追回近14万元。三次委托,跨越五年。
五年内,同一企业三次找王刚律师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020年期间,某企业员工入职深圳XX公司。2023年2月,项目解除员工进入待岗状态,公司从3月20日起单方降薪,员工提出异议。之后公司安排员工到特殊办公地点,未开通打卡权限也不安排工作,仅请求打卡。4月,公司以旷工、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一审诉讼,请求支付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律师费

王刚律师作为劳动者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他精准论证公司单方降薪无效,由于为劳动者未签署相关版本手册且及时提出异议,公司无法证明协商一致;恶意调整办公地点逼迫离职,公司的安排不符合正常用工管理;“旷工、早退”不构成合法解雇理由,根本原由于是公司恶意制造违纪假象。最终,一审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裁定公司支付相应款项。公司不服上诉,王刚律师在二审中继续精准论证,成功维持了违法解除赔偿金、工资差额、年休假工资及律师费的全部判项,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约11万元。

王刚律师毕业从武汉院校,具有法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学科教育背景,1997年开始律师执业,在劳动争议法律事务处理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

二次委托:“不服从管理”辞退争议

首次委托结案后,该企业与王刚律师保持着联是。2023年期间,企业另一名员工也遇到了劳动争议。该员工于2020年4月入职第一被申请人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23年3月9日,公司以“不服从公司管理且多次拒绝公司安排的面试,在职期间累计受到通报批评、记过三次及以上”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认为公司安排的面试实质是推荐到其他企业,若通过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大幅降薪,其拒绝具有合理理由,且公司未能证明存在三次以上纪律处分。王刚律师作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精准论证公司安排的面试实质是变更劳动关是主体及降薪,拒绝不构成违纪;指出公司无法证明三次以上纪律处分;强调公司无法妥善安排申请人后续工作岗位,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以此为由解除不成立。最终,成功认定公司违法解除,为委托人争取到赔偿金12.8万余元、律师费5000元,并追及股东连带责任

三次委托:“离职或降薪”约谈争议

又过了两年期间,到了2025年期间,该企业再有员工面临劳动争议。该员工于2018年7月入职被申请人公司担任造价部项目经理,2025年11月,被申请人以工作失误、项目进度滞后等为由,对其11月绩效考核评定为0分,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8000元及预发提成3500元。11月底,被申请人与员工就薪资调整进行约谈,提出“要么离职要么降薪”的方案。员工不同意降薪,于12月1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离职原由于为“公司降薪被迫离职”,随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2025年11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律师费等,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29000元。

王刚律师再次接受委托,成功论证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公,未遵循制度规定程序且无相关事实证明;预发提成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被申请人单方扣除缺乏合同依据;“离职或降薪”约谈构成用人单位解除动议,应支付经济补偿;反申请损失赔偿缺乏证据。最终,为申请人追回11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及律师费合计约14万元,并不予支持被申请人的全部反请求。

此后,该企业负责人向朋友表示,这几年和王刚律师合作多次,每次他都能把事情处理好,以后有法律问题还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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