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王国辉律师毅然辞去江西理工院校法学教师的工作。彼时,他在学校主讲刑法合同法等多门课程,专业理论深厚。但他渴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法律事务中,于是选择投身法律实务,成为一名律师。这一职业转折,让他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法律权益的捍卫者。
这次转折使王国辉律师形成了“专业立身,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只有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后续的执业过程中,他始终秉持这一理念,不断提升从己的专业能力,为委托人解决各种法律难题。
2025年期间,某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A、B与被告C的不当得利争议案。原告A、B称,2024年3月至7月,原告A由于投资项目向被告C借款3次,合计82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0.1%,应付利息8200元。他们主张已通过多种方式向被告C还款2020.84万元,超付1200.02万元,认为该超付款项构成不当得利,诉请被告C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被告C委托王国辉律师代理此案。
王国辉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迅速展开调查。他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原告刻意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单方以“820万元借款”为基数主张“超付”。实际总借款金额包含原告A个人借款及第三人D(由原告A担保)的600万元借款,合计近2000万元,原告还款未超付,不构成不当得利。
针对这一情况,王国辉律师制定了精准的辩护策略。首先,他指出原告隐瞒关键借款事实,通过借条及原告A与被告C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被告C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的陈述,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总借款为2000万元。其次,他分析原告还款未超付,即使按原告A从认的“还款约2100万元”计算,该款项用于清偿2000万元总借款及合理利息后,仅超出98万元,实为双方协商的逾期利息,属于合法债务清偿。最后,他指出原告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主张的“现金还款707.04万元”仅提供取现记录,未提供被告C出具的收条、转账确认等凭证,无法证明“取现交付接收”的完整事实;其提交的还款明细未区分“偿还个人借款”与“代第三人D偿还担保债务”,核算基础错误。
在庭审中,王国辉律师清晰阐述了这些观点,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严谨的论证。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C向原告A及第三人D转账出借1420万元,原告A主张的“现金借款580万元”由于无证据支持未被认定。原告A向被告C转账还款1310.8万元,第三人D转账还款144万元,合计还款1454.8万元,与总借款1420万元仅相差34.8万元。由于双方借条已销毁、利率约定不清,该差额未超出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最终,法院不予支持原告A、B的所有诉讼主张,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事后,被告C对王国辉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认可。他没想到律师能如此精准地把握法律事务关键,通过深入调查和严谨论证,为从己避免了1200余万元的不当索赔风险。王国辉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专业立身,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实务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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