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女士心急如焚地找到张燕梅律师时,张燕梅律师心里就明白这案子不好办。张女士收到法院传票,原告拿着24.5万的转账记录,一口咬定这是借款,要求张女士偿还。从表面证据来看,对张女士极为不利,仿佛这场官司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
张燕梅律师来自江苏石城(无锡)律师事务所,自2019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案件实战经验,累计处理过1500+案件。她凭借自己在安徽财经大学法学本科所学的专业知识,冷静地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经过梳理,发现了几个致命点:第一,原告提供的转账记录是直接的证据,而张女士这边缺乏明确的书面证据证明这不是借款;第二,民间借贷纠纷中,转账记录很容易被认定为借款的有力证据,这给案件的辩护增加了很大难度;第三,时间紧迫,需要在短时间内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反驳原告的主张。
面对这些困境,张燕梅律师开始思考破局思路。正是因为她有着多年的执业经验,熟悉无锡本地的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才能想到从法律关系定性和证据链构建入手。她提出,24.5万元系原告委托被告代持入股安徽XX公司的投资款,而非借款。为了构建证据链,她提交了《退股协议书》、前案调解书((2020)皖122民初397号)来证明款项性质。同时,提供通话录音证实原告亲认委托入股事实。此外,她还强调被告作为受托人已履行代持义务,退股失败系公司股东过错,被告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以此阻断被告的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张燕梅律师的团队协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团队成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收集整理证据,有的负责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他们充分利用律所的胜诉案例库,从中寻找可以借鉴的经验和策略。而且,张燕梅律师曾就职于汽车、纺织外贸企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实务操作经验,这使得她在处理这种涉及企业投资的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张燕梅律师的主张。认定24.5万元为委托投资款,不存在借贷关系,驳回了原告诉求,案件受理费2994.5元由原告自负。张女士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她感慨地说:原本以为这笔钱肯定要还了,是张燕梅律师帮我扭转了局面。张燕梅律师的这次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还确立了款项性质以实质合意为准的裁判规则,对防范亲戚间资金往来被任意定性为借贷具有重要意义。她始终秉持着忠人之事,竭尽所能,不说空话,不打诳语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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