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龙律师接到被告人A家属的求助电话时,心里就明白这是一场硬仗。公诉机关指控包括A在内的21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部分被告人还同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这个诈骗团伙在老挝金X角特区设立窝点,以关闭微信百万保障等话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53XXXX5829.92元。A作为团伙直营组枪手,参与诈骗业绩达XXX.5元,获利20000元,公诉机关认为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即便系从犯,量刑也不容乐观。
郑晓龙律师,来自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深知这起案件的棘手之处,经过仔细分析,发现了几个致命点。首先,诈骗团伙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打击力度极大,这使得A面临较重的量刑压力。其次,A作为团伙成员,参与了诈骗行为,虽然是从犯,但在证据面前,要为其争取轻判并非易事。最后,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跨国犯罪,法律适用和证据认定都更为复杂,这也增加了辩护的难度。
面对这些困境,郑晓龙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制定了详细的破局策略。正是因为他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胜诉案例库和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深入研究,才能想到这一步。他决定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在此基础上,重点强调A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仅负责特定环节工作,起次要辅助作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他系统梳理了A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等法定从宽情节,形成了完整的辩护逻辑。
在庭审过程中,郑晓龙律师结合诈骗团伙的组织架构、分工模式,向法庭详细阐述了A在犯罪链条中的次要辅助作用,成功争取到了从犯的认定。他还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特点,结合团伙犯罪的量刑规则、涉案金额核算标准等专业问题,提出了贴合此类案件审判实践的辩护意见,有效提升了辩护意见的采纳率。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郑晓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A构成诈骗罪,但考虑到其系从犯、具有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一年不等,部分被告人因同时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数罪并罚,涉案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没收追缴。A的家属对这个结果非常满意,他们表示:原本以为A会面临很重的刑罚,是郑律师的专业辩护让他得到了轻判,真的非常感谢。
郑晓龙律师以其专业的辩护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人A争取到了罪刑相适应的审判结果,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律师的价值和担当。他所在的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位于四川省射洪市河东滨江河畔一幢三层,始终秉持着诚信、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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