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近年来呈高发态势,不少人在借款时未充分考虑风险,导致后续维权困难。本案中的张某某、魏X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2019年5月,张某某、魏XX经人介绍,向李XX出借资金100万元,款项全部转入李XX个人银行账户。李XX按月固定支付利息,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借贷关系。然而,李XX仅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张某某、魏XX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一审阶段,原告方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利息支付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100万元转入李XX个人账户、李XX实际付息、实际控制使用资金。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成立事实借贷关系,判决李XX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但到了二审阶段,情况发生了变化。李XX上诉,主张其仅为某担保公司代收代付,并提交了该公司《情况说明》及证人证言,二审法院改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就在张某某、魏XX感到绝望之时,他们找到了天津辰一(保定)律师事务所的李少璞律师。李少璞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现任律所主任,拥有5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现任张家口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具备深厚的法律实务积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擅长刑事、建设工程、债权债务等领域,在民间借贷纠纷等细分领域也积累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的胜诉实战经验。
李少璞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争议,直击“实际借款人认定”与“资金实际流向”两大关键,打破对方“代收代付”的虚假抗辩。接着,他开始严密构建证据体系,调取并固定证人社保记录、关联案件庭审笔录、银行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揭穿证人身份虚假、证言前后矛盾、《情况说明》与事实不符等问题,形成完整证据链。
在法律适用方面,李少璞律师依据民间借贷实践性合同特征,结合转账凭证、利息支付、资金使用等事实,论证“谁收款、谁付息、谁用款,谁就是实际借款人”的法律逻辑,纠正二审对合同相对性的机械适用。同时,他熟练运用再审申请规则,向省高院成功启动再审程序。在庭审中,他清晰阐述事实与法律观点,推动法院依法改判。
最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采纳了李少璞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二审错误判决,维持一审正确判决,判令李XX向张某某、魏XX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李XX承担。
从法律角度来看,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不能仅仅依据书面合同来认定借款人。在本案中,虽然有书面借款合同记载借款人为某担保公司,但案涉100万元实际转入李XX个人账户,由李XX占有、控制、使用并支付利息、偿还部分本金,因此张某某、魏XX与李XX成立事实民间借贷关系,李XX应承担全部还款责任。李少璞律师也提醒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借条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三轮程序,最终实现再审逆转胜诉,李少璞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委托人追回了巨额借款本金及利息,守住了合法财产权益。这也再次证明了在面对法律纠纷时,选择一位专业、尽责、高效的律师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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