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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宏亮律师助力全额追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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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54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宏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28年
律所: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420151093862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36541711
代表案例:2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王宏亮,党员,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2018年—2021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2022年被长治市律协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2013年从事法律行业,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认真负责对待每一起案件,擅长于刑事辩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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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签订街巷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经多次催要无果,该公司委托王宏亮律师起诉。庭审中村委会以多种理由抗辩,王律师精准梳理证据驳斥,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帮助企业成功维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王宏亮律师助力全额追回工程款

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纠纷一直是高发地带。据相关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工程款拖欠问题尤为突出。今天我们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以及一位资深律师如何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维权。

某建设工程公司(原告A)与某村民委员会(被告C)签订了街巷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完工后15日内支付结算工程款。原告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然而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大额款项却长期拖欠。经多次催要无果,原告无奈之下委托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提起诉讼。王宏亮律师执业已有11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在刑事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同时也在民商事诉讼方面有着卓越表现,曾多次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还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庭审中,被告以现任负责人对工程不知情、合同存在形式瑕疵、不认可利息与误工损失等理由抗辩,拒绝足额付款。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宏亮律师迅速展开行动。他全面梳理合同、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且有力的证据链。他指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已实际履行施工义务,被告也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合同合法有效;工程结算表经被告方时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载明“验收结算”,结合建筑业统一发票,足以证明工程总价款;被告未提供任何相反证据否定欠款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依据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应支付相应利息。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王宏亮律师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细致入微地核查每一个证据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从立案阶段开始,他就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在举证过程中,他精准地将关键证据呈现给法庭,让法官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事实。庭审辩论时,他围绕欠款事实、证据效力、违约责任利息计算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风采。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构成违约。法院对原告提交的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全部采信,认定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数十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不合理诉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重要的法律规则。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王宏亮律师也提醒广大当事人,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的成功,不仅为原告追回了长期拖欠的款项,有效维护了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村居工程欠款纠纷提供了典型参考。王宏亮律师凭借其精准高效的证据梳理、专业有力的抗辩驳斥、准确到位的法律适用以及规范高效的办案流程,为当事人实现了全额工程款本金+合法利息的全面胜诉,彰显了专业律师在民商事诉讼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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