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类案件不在少数。这些案件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就发生了一起特大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而张双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尽责担当,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
被告人WX是江西省A公司法定代表人,在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使用印有假冒“XX阿姨”“XX冰城”商标标识的包装纸包装吸管并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高达XXX元,侵权标识数量达XXX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依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WX因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找专业律师,最终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担任辩护人。
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为专精于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她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在与WX的交流中,她仔细倾听WX的陈述,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全面细致地阅卷,精准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与法律适用。围绕罪轻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目标,制定了严谨务实的辩护策略。
首先,张双意律师尊重案件事实,锚定认罪认罚从宽基础。她经审查全案证据,确认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便耐心引导W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从宽处理奠定了核心前提。
其次,全面提炼从宽情节,夯实轻判法律依据。她指出WX系初犯、无前科劣迹,本次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为维持小微企业经营所致,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全额退赃,悔罪态度明确,最大限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再者,聚焦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争取缓刑适用。张双意律师向法庭重点阐述,WX仅从事包装环节,未参与源头伪造,行为未造成市场混淆与消费者误导;其经营小微企业,人身危险性低,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亦符合司法谦抑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围绕罪名定性、量刑情节、罚金标准发表专业辩护意见,完整呈现全部从轻、减轻处罚理由,她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充分采纳。
最终,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辩护观点,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WX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涉案侵权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销毁。本案WX涉案标识数量近600万个,属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三年以上实刑,经张双意律师有效辩护,最终成功获得缓刑判决,无需羁押服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从法律角度来看,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张双意律师认为,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要尊重事实,同时积极寻找从宽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本案中,她凭借专业精准的辩护,展现了深厚的专业功底;务实高效地实现了最优辩护结果,帮助当事人避免了牢狱之灾;全程尽责担当,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要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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