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往往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常见的证据困境如言词证据矛盾、书证缺失等,常常给案件的审理带来重重困难。而孙乐乐律师,凭借其出色的证据审查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扭转局面。
孙乐乐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安徽医科大学法学本科,现是安徽友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一起盗窃案中,当事人涉嫌盗窃罪,涉案数额较大且有多次盗窃前科,公诉人明确建议量刑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孙乐乐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证据难题。言词证据中各方说法存在矛盾,书证也较为缺乏。但孙乐乐律师没有退缩,他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讯问笔录、到案经过、出警记录等全部证据。通过对这些“边缘证据”的梳理,他精准发现当事人存在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核心事实。在庭审中,公诉人坚持否认自首成立,孙乐乐律师围绕到案主动性、供述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展开激烈辩论,结合司法解释与判例,逐条论证当事人行为完全符合自首法定条件。同时,他还归纳提炼自愿认罪、悔罪态度好、愿意退赃退赔等多项罪轻情节,构建完整从宽辩护体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孙乐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将刑期从一年以上降至九个月。
另一起帮信罪案件中,当事人涉案流水高达454万元,关联多起诈骗案件,追诉风险极高。证据方面,银行交易明细等书证繁多且复杂,言词证据也存在不确定性。孙乐乐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急介入,全面固定从轻情节。他重点锁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额退赃三大核心从宽情节,并制作会见笔录、当事人供述要点,形成辩护基础材料。详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他厘清涉案流水、关联诈骗案件、获利金额等关键事实,分析案件证据链薄弱环节。精准提炼出当事人构成自首、主动退赃、认罪认罚等不起诉核心辩点。向检察院提交书面《不起诉法律意见》,并附退赃凭证、投案材料、当事人悔过书等,强化辩护意见说服力。经过持续跟进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
孙乐乐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通过对“边缘证据”的精心梳理和运用,成功构建或瓦解核心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法律效果,展现了他在证据审查方面的深厚功底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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