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往往面临诸多困境。常见的如证据关联性难以确定、关键证据缺失等问题,这些都给案件的辩护带来极大挑战。凌灿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2年,他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证据审查方面有着独特的方法。
在被告人A利用工作便利盗窃案中,公诉机关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案件存在证据认定上的难题,“电话通知到案是否构成自首”存在实务争议,这一证据认定直接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凌灿伟律师介入后,仔细梳理案件证据,确认当事人经电话通知到案且如实供述这一关键事实,收集相关的电话记录、当事人的供述笔录等边缘证据,以此构建起当事人构成自首的核心事实。同时,推动家属全额退赔所有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收集退赔凭证、谅解书等证据。在庭审中,律师提出初犯、自首、全额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完整从轻、减轻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全部辩护观点,依法认定被告人A系自首、全额退赔、全部谅解、认罪认罚,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实现了罪责刑高度统一。
另一起被告人A的累犯盗窃案中,被告人多次入户盗窃且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在此不利局面下,证据方面存在如何挖掘从轻情节证据的难题。凌灿伟律师全面挖掘从轻情节,收集当事人如实供述、坦白认罪、部分退赔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部分盗窃未窃得财物等相关证据,如供述笔录、退赔凭证、谅解书等。向法院提出依法从重前提下最大限度从轻的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在认定累犯依法从重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坦白、部分退赔、谅解、认罪等从轻情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在从重处罚框架内实现从轻最大化。
凌灿伟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成百上千件,他作为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达州市律师协会家事委员会委员等,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在证据审查上通过挖掘边缘证据构建或瓦解核心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