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康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数年,拥有大连民族大学土木工程与法律复合专业背景。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涉及公司及行政单位关联案件200余件,在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众多案件中,朱康律师凭借对程序问题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
在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中,存在程序上的典型瑕疵。被告在答辩中提出原告主体不适格、未种植案涉种子、损失与种子无关等抗辩,试图从程序角度否定原告的诉求。朱康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仔细审查案件细节,发现被告在种子销售过程中存在超适宜区域销售的程序问题。
朱康律师迅速行动,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对种子发芽率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种子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他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程序性沟通,详细阐述被告超适宜区域销售种子这一程序违法对案件的影响。通过一系列严谨的程序主张,朱康律师推动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确认案涉芝麻种子发芽率仅0.5%-1.5%,属严重质量缺陷。
程序问题被采纳后,对实体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返还购种款24200元,赔偿实际投入损失242250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253700元,支付鉴定费2500元,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
朱康律师不仅在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中展现了对程序问题的精准把握,在国资委托贷款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等案件中,也通过严谨的程序主张,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实体结果。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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