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浩亮律师就职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擅长婚姻、合同、劳动、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李女士与被告王先生上世纪90年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二人长期分居18年,王先生在此期间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李女士在孩子成年后起诉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李女士面临离婚后无房可住的困境。
李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夫妻长期分居的一些情况,但缺乏能有力证明男方过错的直接证据,以及完整的关于房屋购买情况和自身居住状况的证据链。
侯浩亮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通过收集王先生与他人的同居证据信息,锁定了其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同时,向法庭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的证据、男方出轨的证据、房屋为婚内购买的证据以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的情况说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对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等提出质证理由。比如,可能质疑出轨证据的真实性,但侯律师可以通过说明证据的来源、收集方式等进行回应,强调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对于房屋相关证据,也能清晰阐述其证明目的,说明这些证据如何支撑为李女士设立居住权的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侯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该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女士的正常居住,同时判决王先生向李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侯浩亮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主要采取了锁定过错证据和围绕核心诉求收集支撑证据的方法论。一方面通过收集同居证据锁定男方过错,为精神赔偿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围绕居住权的设立,收集房屋购买情况、女方居住状况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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