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千万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嫌疑人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涉罪5万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嫌疑人直接获不起诉。这样的结果,着实令人惊讶,与人们通常认为的涉案金额大、罪名成立就会重判的认知形成了强烈反差。
先看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犯罪嫌疑人WX在Q公司工作期间,为提升自己在新公司的竞争力,违反Q公司保密规定,拆卸电脑硬盘并上传技术资料,后因害怕事情暴露停止上传并归还硬盘。到案后,WX对窃取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案涉技术信息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评估案涉商业秘密市场价值收益法为1655万元,成本法为122.3万元。当时的情况非常棘手,一方面有明确的犯罪行为和证据,另一方面涉案商业秘密价值巨大。储博刚律师和汪XX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进行阅卷并制作详细笔录。他们认为WX犯罪情节较轻,未实际获取到相关商业秘密,客观行为未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随后,他们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同意给出缓刑的量刑建议。
再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犯罪嫌疑人DX因经济紧张,在“陌陌”上答应网友用自己的银行卡、手机、身份证帮助取现,分三次取现共计50000元,获得报酬2500元。侦查机关认为D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储博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迅速提交手续并阅卷,制作笔录分析案件。他依据DX陈述和阅卷情况进行法律与案例检索,提出三点法律意见:一是上游犯罪未查证属实,构罪认定缺少关键前提;二是DX主观上不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故意;三是即便认定DX实施了掩饰犯罪所得的行为,其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可适用相对不起诉。之后,储博刚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无罪法律意见书,还检索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和案例检索报告。多次与检察官沟通量刑意见后,最终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对D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这些案件中,储博刚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他准确抓住WX犯罪情节较轻的要点,没有被高额的商业秘密评估价值吓倒,而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辩护。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他重点关注上游犯罪是否查证属实这一关键问题,通过法律与案例检索,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
对于同类纠纷,有一条重要规律:在刑事辩护中,要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辩护点。尤其是对于涉及上下游犯罪的案件,要重点审查上游犯罪的查证情况,这往往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同时,与检察机关的充分沟通和提交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也至关重要。储博刚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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