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一份胜诉判决背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破局之道

一份胜诉判决背后: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破局之道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23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恒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任
律所:浙江融哲(宁波)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711367948
擅长领域:金融保险
咨询电话:18058271018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从业至今,累计经办案件近3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本人深耕于民商事、刑民交叉等复杂综合性案件,尤为专精于人身损害类型案件(交通事故、工伤、医疗损害等)、保险(火灾)类型案、刑民交叉(以刑助民等)
更多>
导读:王恒妮律师在债权债务领域成果显著,成功代理多起案件,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中,实现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上负担的抵押权优先于原告债权,售房款在清偿优先债务后所剩无几;剩余款项用于偿还经证实的其他债务,被告戚某某的行为并非无偿受让财产,亦不构成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两被告的行为未影响原告债权的实现。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应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份文书背后,是王恒妮律师在案件中的不懈努力与专业付出。王恒妮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经办各类案件近3000件,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接到戚某某委托的这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时,她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售房款的去向,以此来反驳原告“恶意转移财产”的主张。

证据收集阶段,难度颇大。为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王恒妮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银行流水、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一系列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这些证据能够真实反映售房款的用途。她仔细核对每一笔款项的来源和去向,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两被告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无共同财产”以及戚某某后续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民法典》规定的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以及涉案房屋出售款的去向是否影响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王恒妮律师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了有力的抗辩,清晰阐述了售房款并非被戚某某无偿占有,而是全部用于清偿与房屋相关的优先债务以及夫妻共同债务

在扭转局面的环节,王恒妮律师凭借完整的证据链,向法庭证明了售房款已基本消耗完毕,未产生剩余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不具有可撤销性。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被告方的答辩意见,王恒妮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赢得了这场诉讼,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