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原审在自留山与承包山的法律界限认定上存在事实与法律适用的双重错误,故撤销原判,驳回对方起诉。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张晓龙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当事人全力争取权益的艰辛过程。
张晓龙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7年。他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受军队近二十年锤炼,养成了诚信、正直、善于攻坚克难的良好品行。在接下张万平与鲍纯雨自留山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案件后,张晓龙律师初步判断,一审败诉的关键在于对自留山与承包山法律界限的模糊认定。他深知要想扭转局面,必须精准辨析这两者的区别。
证据收集过程中,难点重重。自留山和承包山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涉及的历史资料繁多且分散。张晓龙律师不辞辛劳,查阅了大量的档案资料,走访了相关部门和知情人员,收集到了关键的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自留山与承包山的界定以及原审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对方当事人坚持原审判决的观点,认为张万平没有合法的权利主张。张晓龙律师则从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出发,详细阐述了自留山与承包山的不同法律性质,指出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在关键环节,张晓龙律师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证据,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观点。他强调,自留山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与承包山有着本质的区别。原审判决混淆了两者的概念,导致了错误的判决结果。最终,法院采纳了张晓龙律师的观点,作出了撤销原判、驳回对方起诉的判决,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财产权益。
张晓龙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公司业务、不动产纠纷等领域。他讲究将军事作战思想融入诉讼策略,注重“要害着手,弱处开刀”,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田某诉张某母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他系统梳理证据,成功为当事人全额追回借款;在68万元养殖场经营债务二审案中,他多角度取证,为当事人剥离绝大部分债务。张晓龙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