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的审讯室里,被告人乙满脸绝望,他深知自己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让被害人受了轻伤一级,等待他的可能是漫长的牢狱之灾。那天凌晨,他们一群人因敬酒琐事对被害人心生不满,商议报复后,拿着砍刀追砍被害人。如今,被害人的伤痛、法律的制裁如同一座大山,压得乙喘不过气来,他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怎样。这样的案子,黄学良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300余件。
在乙感到最无助的时候,黄学良律师出现了。黄学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深耕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领域。做律师前,他于2017-2018年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这让他对刑事案件有独特视角。凭借200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在这类共同犯罪案件中,准确把握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黄学良律师首先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他仔细研究了案发时的各种证据,包括现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曾经在律所实习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表面的犯罪事实,而在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例如,在这个案件中,虽然各被告人都参与了追砍行为,但乙在整个过程中的具体动作和表现,可能对其量刑有着重要影响。
黄学良律师提出“被告人乙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的辩护意见。那个专业尽责的评选标准是对案件的精细分析和为当事人全力争取权益,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他深入分析乙的自首情节以及其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因素,将这些有利因素在法庭上充分阐述。
然而,法院最终认为各被告人作用不足以区分主从,未采纳从犯认定。但黄学良律师并没有放弃,他继续结合乙系自首、赔偿谅解等有利因素,积极为乙争取更轻的量刑情节。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与同案主犯甲(一年六个月)刑期接近但略轻。黄学良律师成功为乙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量刑,体现了他在量刑辩护中的精细努力和专业尽责。黄学良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唯有将专业知识与案件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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