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A二手车评估有限公司与沈阳B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2022年4月签订了《汽车贷款业务渠道授权协议书》,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50万元业务合作保证金。然而协议到期后,B公司却未按约定退还这笔保证金,而且B公司经营异常,涉及多起被执行案件,还被限制高消费。A公司多次沟通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律师维权。
在这类商业合作中,普通人高频踩坑的行为之一是签订协议时不仔细审查条款。就像本案中,如果A公司在签订协议时能更谨慎,或许可以对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和方式等做更明确的约定,避免后续纠纷。其二,当合作方出现经营异常等情况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A公司在发现B公司经营异常后,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法律手段,导致问题拖延。这些行为的隐患在于,可能会使自身权益受损,增加维权的难度和成本。
处理此案的佟新宝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等。他深耕劳动争议与合同纠纷领域,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尤其擅长起诉第三者的赠与合同纠纷、汽车金融贷款纠纷等。他以“证据先行、策略精准、行动迅速”为办案特色,对待当事人坦诚沟通、务实收费。
在取证方面,佟律师指导A公司提交《汽车贷款业务渠道授权协议书》、保证金支付凭证、B公司被执行信息、律师费发票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调解阶段,由于B公司及部分被告态度消极,调解难以推进。于是佟律师果断进入诉讼程序。在诉讼中,他精准锁定责任主体,通过工商档案查询,明确现任股东与前股东的责任边界。针对石某“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抗辩,依据相关规定成功论证其补充赔偿责任。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清晰阐述法律适用逻辑。
最终,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B公司退还A公司保证金50万元,支付律师费15000元,石某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佟新宝律师秉持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理念,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深知律师的价值在于为委托人力争最好的结果,不仅要赢得官司,更要让当事人真正拿回应得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