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开启了胡发华律师为周X辩护的艰难征程。2025年3月,23岁的横峰县青年周X,因一次网络求职陷入偷越国边境和诈骗的指控中,被关押进横峰县看守所。周X父母心急如焚,经人介绍找到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胡发华律师。
会见寻真相
接受委托当日下午,胡发华律师驱车赶到看守所会见周X。周X情绪低落,哭诉自己是被骗到境外,从未实施诈骗。胡发华律师引导其冷静陈述,了解到周X是被“阿X”诱骗到云南边境,下车后被持械人员控制带过边境,在窝点内也未参与诈骗,多次因拒绝而遭殴打。这些关键信息,为后续辩护指明了方向。
黄金救援期博弈
会见结束,胡发华律师深知“黄金救援期”的紧迫性,连夜整理案件分析。他围绕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指出周X偷越国边境仅有两次,不满足“三次以上”的入罪标准,且不存在“结伙”情形;诈骗罪方面,周X未实施任何诈骗行为,“30日条款”不能适用。同时,论证周X无逮捕必要性。之后,他多次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强调周X的被动处境和主观无犯罪故意。最终,在周X被刑拘第32天,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次日周X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再攻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胡发华律师全面阅卷。发现诈骗罪指控证据完全空转,无任何证据指向周X;偷越国边境罪方面,同案人员证词印证周X是被诱骗胁迫出境。他撰写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实体法和证据规则多维度论证周X不构成犯罪。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将案件全貌以时间轴呈现,回应检察官对“30日条款”的关切。
正义终降临
2025年11月,横峰县检察院决定对周X不起诉,认定其偷越国边境主观无故意、行为不自主,诈骗罪无实施行为和主观故意。周X百感交集落泪。这次辩护经历让胡发华律师此后办理类似跨境犯罪案件时,更注重会见环节挖掘关键线索,把握黄金救援期,运用实体法和证据规则双重辩护,加强与检察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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