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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隆律师从不动产登记文件推翻诉求助房屋出售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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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35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兴隆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520231061378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87454414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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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家以土地查封无法过户为由诉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退款,李兴隆律师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指出原告解除权已消灭,举证被告交房、原告占有房屋事实,法院全盘驳回原告诉求。
李兴隆律师从不动产登记文件推翻诉求助房屋出售方胜诉

产登记文件成关键突破点

在云南省某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买家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请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000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0000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但关键细节在于,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文件能证明土地查封状态下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

发现文件扭转局势

李兴隆律师在接手房屋出售方委托后,仔细审查案件资料。为核实土地查封是否真的影响过户,律师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官方说明文件。通过对文件的研究,律师发现其中明确记载该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且已有同类过户案例。关键细节的发现,为后续的抗辩提供了有力支撑。

多方面准备强化抗辩

围绕关键细节,李兴隆律师展开一系列准备工作。第一步,紧扣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从法律层面明确原告知晓土地查封后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其解除权已消灭,从根源上否定原告诉请基础。第二步,梳理房屋交付、原告入住、业委会任职、持有产权证等证据,完整证明被告已依约交房,原告已实际行使业主权利,被告无违约行为。第三步,针对原告提出的中介费诉求,指出中介费系原告与中介的居间费用,与被告无关,应由原告自行承担。

庭审抗辩全面出击

庭审中,李兴隆律师充分利用所掌握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抗辩。对于原告“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核心主张,律师当庭出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文件,有力推翻该主张。对于原告的违约指控,律师通过举证被告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事实,进行了有效反驳。面对律师的有力抗辩,原告方难以提供有力反驳证据。

细节决定胜诉结果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被告抗辩意见,驳回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官方文件细节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它直接证明土地查封不构成过户障碍,合同目的能够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李兴隆律师凭借对关键细节的发现和有效利用,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实现全案胜诉。李兴隆律师现担任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边境法律服务领域,在此次案件中,其专业能力得到充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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