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轿车报废成关键突破口
在栖霞市的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XX在20132014年期间,于其家中、红旗轿车内、加油站宿舍内先后五次容留他人吸毒。庞世伟律师接手此案后,未简单接受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是深入调查。经仔细核查,发现李XX名下的红旗轿车已于2012年4月因交通事故被拖至维修厂做报废处理,此后一直停放在大修厂,无法继续行驶。细节表明,客观上不可能于2014年在车内容留他人吸毒。此证据直接动摇了公诉机关关于红旗轿车内容留吸毒的指控。
深入调查房屋使用权情况
庞世伟律师并未止步于此,进一步收集证据。他发现李XX曾经营的羊汤馆仅经营两个月便倒闭,经营场所已转赁他人。通过调取租房协议及相关证人证言,证明李XX自2013年4月进入加油站工作,在指控时间段内已不具有该场所的实际控制使用权,难以继续容留他人吸毒。同时,律师还发现证人证言与被告人供述在时间、地点等细节上存在矛盾,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据理力争
在庭审中,庞世伟律师首先指出红旗轿车已报废的事实,说明在此车上容留吸毒的指控不能成立。接着,出示租房协议及证人证言,证明李XX在部分时间段内已失去房屋使用权,“羊汤馆内容留吸毒”的指控也不应认定。针对言词证据的矛盾之处,律师详细比对,指出证据链条的断裂点。这些有力的辩护意见,迫使公诉机关撤回部分指控。
部分指控不成立,获轻刑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庞世伟律师关于“红旗轿车内容留吸毒”和“2014年七八月份家中容留吸毒”两笔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不予认定,仅认定三起在家中及加油站宿舍内容留吸毒的事实。同时,法院注意到被告人在庭审最后表示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李XX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相较于公诉机关原建议的拘役三个月,实际刑期进一步缩短,且未适用实刑羁押(判决前已折抵5天)。
庞世伟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有10年,是山东君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主动调查取证,精准运用证据规则,有效降低犯罪次数和量刑基准,尊重当事人意愿灵活调整辩护策略,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轻刑判决,充分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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