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协议,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原告张X与被告李X签订协议后,李X未按约定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张X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谭冬律师作为原告方律师,与王律师共同接受委托,参与到了这场诉讼中。
接案第1天,谭冬和王律师与原告张X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谭冬仔细查看了车辆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微信聊天记录、购车款支付凭证等材料,初步梳理出案件的关键问题,即被告李X未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接案第2天,谭冬协助王律师整理车辆买卖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辅助起草法律文书。他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为后续的诉讼做准备。
立案后第5天,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谭冬配合王律师陈述案情、回应争议。当被告李X辩称出售时已告知原告自己并非原车主且过户无需其负责时,谭冬出示了补充协议,强调协议中明确约定李X需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在法庭对双方提交的有效证据进行审查核实时,谭冬积极提供证据说明,助力法庭查明事实。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李X未履行协助义务,导致车辆无法办理过户、不能正常使用,无法实现双方签订车辆买卖协议的根本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李X签订的车辆买卖协议,被告李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X返还购车款86800元,原告张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案涉轻型自卸货车返还给被告李X,驳回原告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告张X和被告李X按比例分担。
结案后,谭冬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处理合同纠纷,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次经历让谭冬在后续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更加注重合同条款的审查,会提前对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分析,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在面对被告的辩解时,能够更加迅速地找到有力的证据进行反驳,提高庭审的应对能力。
此后,谭冬在处理垫资施工后债务加入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时,都能运用在这次案件中积累的经验,更加熟练地进行证据梳理、文书准备和庭审应对,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谭冬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宜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大成刑事委员会委员,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凭借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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