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页纸的委托合同,开启了顾浩律师首次独立办案的征程。这起案件是一起盗窃案,由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崔某,是启东某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逮捕后,委托顾浩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同案还有被告人刘某,也是该公司员工,因共同盗窃被一并追诉。
接案第1天,顾浩律师就迅速投入工作。他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涉案金额属“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了全面了解案情,顾浩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准备工作。接案第3天,他反复核查案卷材料,包括侦查阶段供述、同案人员笔录、被害单位陈述、银行交易记录、认罪认罚具结书及户籍信息等。在这个过程中,他精准锁定崔某具备的坦白、立功、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四大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明确了辩护核心方向。
随后,顾浩律师结合案情,制定了专业辩护策略。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罪辩护空间极小,他确立“罪轻辩护+情节最大化争取”的核心策略,聚焦法定从宽情节的认定与适用,重点论证崔某立功的价值、坦白的主动性、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及退赃的积极性,为从轻处罚提供扎实法律依据。
庭审阶段,顾浩律师的表现堪称精彩。法庭上,他围绕四大从轻情节逐一发表辩护意见。他指出,崔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崔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崔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崔某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同时,顾浩律师明确提出量刑辩护意见,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崔某从轻处罚。他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与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高度契合。
最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采纳了顾浩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于20XX年X月XX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崔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同案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责令崔某继续退缴违法所得XXX元,刘某在XX元范围内承担共同退缴责任,连同已退缴的XXXX元发还被害单位。
这起案件的成功,对顾浩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刑事辩护案件中,他都会像办理这起案件一样,仔细梳理证据,精准挖掘被告人的从轻情节,并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结案后,他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每一个案件都值得全力以赴,不放过任何一个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顾浩律师自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此次首办盗窃案的经历,无疑为他的刑事辩护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在劳动工伤和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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