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卷宗摆在面前,里面包含庭审记录、判决依据等众多材料,曹向阳律师开始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案的深入研究。当事人L某一审被判处4年实刑,不服判决委托曹向阳律师进行二审辩护。
接案第1天,曹向阳便全身心投入到案件中。他仔细查阅一审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还反复研究庭审记录,试图从中找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适用上的瑕疵。他打了多个电话,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类似案件的辩护要点,还与团队成员进行讨论,确定了辩护方向。
准备阶段,曹向阳重点梳理当事人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自首、认罪认罚、受害人谅解、案件社会危害性降低等未被一审充分采纳的从轻情节。立案后第3天,他整理出详细的辩护材料,为庭审做准备。
庭审中,曹向阳精准发表辩护意见,逐层纠正一审量刑偏差,充分论证本案应当从轻、降档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法定理由。他的发言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让法官和对方律师都认真倾听。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曹向阳的辩护意见,撤销一审四年实刑判决,直接改判缓刑。结案后,曹向阳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深入研究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这次经历对曹向阳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他都会更加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全面梳理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
除了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曹向阳还办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比如失火罪案件,当事人L某因过失引发失火事故被羁押十余日。曹向阳抓住审查批捕黄金7天关键窗口期,紧急介入案件。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了解案发经过,核实案件属于过失犯罪、主观无恶意、社会危害性极低、未造成重大恶劣后果等核心情节。立案后第2天,他迅速撰写、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当事人无逮捕必要性、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条件。最终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
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中,当事人L某因涉嫌该罪被追诉。曹向阳介入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全面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政策及案件危害后果,开展专业普法教育,引导当事人深刻认知自身错误、真诚悔过。同时指导、协助当事人规范出具悔过书、承诺书等全套“三书”材料,固定认罪悔罪、改过自新的核心从轻情节。庭审中,他结合当事人初犯、主观恶性小、无危害后果、积极悔过等情节,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辩护观点,对当事人降档量刑,适用缓刑。
曹向阳律师自2020年起在山东信谊律师事务所执业,作为烟台市看守所值班律师、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刑事辩护援助律师成员、烟台市律协城市更新委员会委员,他秉持“公平、正义,有序、美好”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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