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朋友打算购置一套某房企开发的商品房。这套房子是房企抵偿给某XX集团的工抵房。当事人们先和房企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付了首付款,之后又和XX集团、相关投资公司签了协议书。协议约定房子全款922717元,XX集团以715000元的优惠价把购房债权转让给当事人们,当事人们得先把全款打到房企监管账户,等房企给XX集团付款后,XX集团再把207717元差价返还给当事人们。
当事人们按约定支付了首付款,还办了按揭贷款,把全款都打到了指定账户。可没想到,XX集团却以房企没向他们退款、付款条件没成就为由,死活不肯返还差价。当事人当时特别焦虑,感觉自己的钱打了水漂,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当事人尝试和XX集团沟通,希望他们能履行协议,可他们根本不理会当事人。当事人还找过房企,希望他们能从中协调,但也没有任何结果。当事人当时想,是不是自己太好说话了,才让他们这么欺负当事人。
后来,经亲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章世铿律师从2016年就开始执业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经济案件,和当事人这案子很匹配。当事人和章世铿律师面谈时,他认真地听当事人讲述事情的经过,然后仔细地查看了当事人带来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他说:你别着急,咱们把证据整理好,一定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他那沉稳的语气和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
章世铿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梳理案件证据材料。他把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凭证、按揭贷款合同、三方协议书、律师费支付凭证等都仔细研究了一遍,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他告诉当事人,当事人们要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XX集团主张的差价返还付款条件是否已成就;二是XX集团是否应承担当事人维权产生的律师费;三是房企是否需对差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过程中,XX集团和房企都提出了各种抗辩理由。XX集团说协议书约定房企向他们退款后5个工作日内才向当事人返还差价,现在房企没退款,付款条件没成就,而且差价是他们实现债权后给当事人的优惠,没实现债权就不用支付;还说协议书没约定他们要承担当事人的律师费。房企则说他们不是三方协议书的当事人,差价返还是当事人和XX集团的约定,他们主体不适格,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针对这些抗辩,章世铿律师提出了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三方协议书中关于房企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差价”的约定是赋权性约定,不是限制性约定,没约定房企未付款时当事人丧失差价返还请求权,而且XX集团已经通过诉讼向房企主张退款并取得了生效判决,当事人已经按约履行了全款支付义务,XX集团理应返还差价并支付逾期利息。他还说,案涉协议书是XX集团提供的格式合同,里面只约定了XX集团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公平和权利对等原则,XX集团违约时,也应该承担当事人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另外,虽然房企和当事人就差价返还没有直接约定,而且XX集团已经对房企提起退款诉讼并获得了生效判决支持,所以房企不用再对案涉差价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XX集团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当事人支付购房差价款207717元及利息(以207717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还得支付律师费10000元,同时驳回了当事人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XX集团负担,当事人预交的受理费也会退回。
一开始,当事人只希望能拿回差价就不错了,没想到章世铿律师还帮当事人争取到了逾期利息和律师费。真的特别感谢章世铿律师,要不是他,当事人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找章世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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