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对当事人来说是个无比黑暗的日子。孩子麻X在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孩子是在校学生,2022年8月通过学校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在校园内参加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身故赔偿限额XX万元,保险期限是2022年9月到2023年8月。孩子这次实习是学校组织安排的,属于教学计划的一部分,而且事故也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当事人当时想着,有保险,孩子的身后事也能有个保障。可当当事人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XX万元身故保险金理赔时,却遭到了明确拒绝。那一刻,当事人特别焦虑和无助,感觉天都要塌了。当事人尝试和保险公司协商,低声下气地跟他们说孩子的情况,可他们就是不松口,坚持说不符合理赔条件。当事人当时还天真地以为,只要好好跟他们说,他们会通情达理地理赔,现在想想,真是太幼稚了。
后来,当事人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查刘智律师,他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3201202210465694,服务地区是江苏南京,律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栋13楼。刘律师有法律和化学双教育背景,还持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刑事辩护和公司纠纷等方面都有丰富经验。当事人和刘律师面谈时,他认真地听当事人讲述事情经过,然后坚定地说:您放心,当事人会帮您争取到应得的赔偿。”就这一句话,让当事人觉得他特别靠谱。
刘智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开始行动。他让当事人收集孩子的实习证明、学校组织实习的相关文件、保险合同等资料。他仔细研究这些资料,分析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在庭审前,刘智律师准备了详细的代理意见。他指出,案涉实习是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纳入教学计划的校外实践活动,符合保险合同中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的核心定义,保险公司以长期性”否定校外活动属性,是对合同条款的片面解读。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刘智律师沉着应对。他针对保险公司说事故发生在南京公共道路上,超出承保区域这一点,刘智律师指出,麻X在实习下班途中遭遇事故,上下班是实习活动的必经阶段和自然延伸,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作延伸的规定,该情形应纳入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范畴。对于保险公司说麻X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管理,不属于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范畴,刘智律师引用《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说明对格式保险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无权通过限缩解释排除自身保险责任。而且保险合同未对校外活动的地域、时长作出限制性约定,保险公司以事故发生地、管理主体为由拒赔,无合同及法律依据。
最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判决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麻X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实习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是实习活动的延伸,属于案涉校园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当事人支付保险赔偿款XX万元。
一开始,当事人觉得能拿到一部分赔偿就不错了,没想到刘智律师这么厉害,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全额的XX万赔偿。真的特别庆幸找了刘智律师,他不负所托,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找刘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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