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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毒品案,律师突破量刑建议助被告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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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33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袁燕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7人 执业11年
律所: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866558901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袁燕律师联系电话(微信号)13866558901。袁燕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宿州市律师协会七届律师代表,宿州市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理事,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自2015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2022年被评为宿州市埇桥区“全区十佳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承办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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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种植679颗罂粟,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且已签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是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一千元。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接手后,深入挖掘细节、调整策略,最终让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非法种植毒品案,律师突破量刑建议助被告免刑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袁燕律师一直坚持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办案原则。她深知,事前防范能避免纠纷发生,事中把控可确保案件走向有利局面,事后解决则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下面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看看袁律师是如何将这些原则落地的。

在这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中,被告人在自家院内种植罂粟679棵,被查获后,公诉机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但被告人仍希望能争取更轻缓的处理结果,于是委托了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担任其辩护人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辩护难点。首先,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后,突破量刑建议难度极大,法院通常会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若无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推翻具结内容、争取比量刑建议更轻的处理结果,在司法实践中难度极高。其次,涉案数量远超入罪标准,刚性量刑压力大,本案种植罂粟达679棵,远超500株的“数量较大”入罪标准,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的缓刑量刑建议已是常规情况下的轻缓处理,进一步争取免予刑事处罚面临巨大阻力。此外,当事人自身辩解存在风险,易影响认罪悔罪认定,被告人年事已高、文化水平有限,对行为违法性认知不足,庭审中若不当辩解,易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反而丧失从宽情节,给辩护带来额外风险。

袁燕律师接收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卷材料,重点核实被告人种植目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表现。她发现被告人种植罂粟仅为观赏,无贩卖、牟利或制造毒品的主观目的,种植地点为封闭自家庭院,未造成任何实际社会危害;且被告人年事已高、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配合调查。

基于这些发现,袁律师针对性地调整了辩护策略,并未直接否定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而是以“认罪认罚基础上,结合全案情节可进一步从宽处理”为核心思路,既尊重被告人已签署的具结书,又重点论证本案存在超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考量的特殊从宽情节,避免被认定为反悔认罪认罚。

同时,袁律师紧扣法律规定,围绕《刑法》关于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从多维度论证“犯罪情节轻微”。一是被告人主观恶性极小,无任何牟利或扩散毒品的意图;二是行为社会危害性极轻,种植地点封闭、未造成危害后果;三是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四是结合其高龄、文化水平低的实际情况,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更符合司法的人文关怀。

庭审中,袁律师针对公诉意见逐一回应,重点阐述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已体现认罪认罚从宽,但结合本案特殊情节,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请求法院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袁燕律师的辩护意见,未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无需执行拘役、缓刑,也无需缴纳罚金,彻底消除了刑事处罚对其晚年生活的影响。

自2015年执业至今,袁燕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件,其中刑事领域相关案件数百余件。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与行业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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