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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刑事案难题攻克,张鑫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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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10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鑫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36人 执业5年
律所: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120241083981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82423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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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鑫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辩护。妨害公务案争取到不起诉,非吸案获减轻处罚,聚众斗殴案实现降档减轻。
多起刑事案难题攻克,张鑫律师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刑事辩护律师就是这场战争中的战士,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下面就为大家分享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经办的几起典型刑事案件

案例一:妨害公务罪案件

某县,被不起诉人孙X因无证从事客运经营,在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时拒不配合,驾车逃离过程中致一名执法人员倒地受伤。经鉴定,该执法人员手部损伤不构成轻微伤。孙X随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转为取保候审。

孙X委托了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的张鑫律师为其辩护。张鑫律师自202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1202410839812。接受委托后,张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孙X,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同步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并申请查阅、复制全部案卷材料。

在充分掌握案情与证据后,张律师发现本案存在多个关键辩护要点:孙X的行为未造成执法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未对公务执行造成严重阻碍;孙X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无隐瞒、翻供行为,具有坦白情节;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孙X均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律师协助孙X与被害执法人员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孙X一次性支付了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孙X此前无前科劣迹,本次行为系初犯、偶犯。

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本案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最终,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决定对孙X不起诉。

案例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

被告人齐X,原系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XX。该公司未取得金融资质,齐X在任职期间,明知公司不具备合法金融业务许可,仍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推广会、媒体广告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年化利率8.8%-16%不等的理财产品,并承诺到期还本付息。

经审计,齐X在职期间,共向20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281.682万元,已返还金额17.678207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264.003793万元,个人非法获利共计23.583811万元。2020年10月30日,齐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被采取多种刑事强制措施

公诉机关以齐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张鑫律师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条,明确了核心辩护思路:主体地位辩护,齐X仅为公司普通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认罪认罚情节利用,齐X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退赔与谅解争取,积极推动齐X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主动与集资参与人沟通,最终取得3名集资参与人的书面谅解,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庭审程序适配,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意愿,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高效推进庭审流程,同时在庭审中就量刑情节发表充分辩护意见,请求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进一步考量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齐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予以认定。同时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齐X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齐X以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21.583811万元为限,按比例退赔集资参与人全部经济损失

案例三:聚众斗殴罪案件

2025年7月22日,某市地产从业人员因行业微信群内的言语冲突,逐步升级为线下持械斗殴。被告人张X某所在一方与另一方地产员工发生互殴,造成双方共九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三人构成轻伤二级,多人构成轻微伤。案发后,张X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张鑫律师接受被告人张X某的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反复核实现场监控视频、微信聊天记录及伤情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在办案过程中,张鑫律师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还原案发细节,通过对监控视频的逐帧分析,发现张X某在斗殴发生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拉架、劝阻行为,其持械行为主要是在被对方攻击情况下的被动应对,主观上更多体现为自保意图,而非主动参与斗殴;明确角色定位,张X某并非斗殴的发起者、纠集者或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张X某系经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本人参与的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积极化解矛盾,在案件审理阶段,张鑫律师协助张X某家属主动与受伤人员沟通,积极进行经济赔偿,最终取得了多名受伤人员的书面谅解;落实认罪认罚,张X某自始至终自愿认罪认罚,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

在庭审中,张鑫律师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并明确提出对张X某适用缓刑或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鑫律师关于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对张X某从宽处罚。在九名被告人全部被认定为主犯、且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情况下,张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成为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被告人。

专业拆解

从这几起案件可以看出,张鑫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特的解决思路。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时,他善于深入挖掘案件细节,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证据和情节。比如在妨害公务罪案件中,精准把握情节显著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等要点;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从主体地位、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多方面进行辩护;在聚众斗殴罪案件中,通过还原案发细节、明确角色定位等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其核心优势在于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能够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辩护策略。

服务连接

张鑫律师服务地区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及周边,联系地址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24-1号。张鑫律师始终坚守“坚守法律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自2024年执业至今,张鑫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刑事案件,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展现出了卓越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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