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开个无证客运车,竟惹上了妨害公务的罪名。执法人员检查时,他驾车逃离还致使一名执法人员倒地受伤,随后就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还被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这可把孙X急坏了,赶紧委托了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的张鑫律师为自己辩护。
另一边,齐X在一家未取得金融资质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当业务员,她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理财产品,吸收了大量资金。经审计,她在职期间吸收资金281.682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损失264.003793万元。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她提起公诉,认为她扰乱金融秩序,要追究刑事责任。
还有张X某,因为行业微信群里的言语冲突,升级成了线下持械斗殴。他跟着同事到对方门店,双方大打出手,造成多人受伤。案发后,包括张X某在内的九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张鑫律师接手孙X的案子后,第一时间会见了他,详细了解案件细节,还申请查阅、复制了全部案卷材料。律师发现,孙X的行为未造成执法人员轻微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未对公务执行造成严重阻碍,而且他到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还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并且他此前无前科劣迹。张律师把这些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重点阐述本案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对于齐X的案子,张鑫律师团队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明确了核心辩护思路。他们提出齐X是公司普通业务员,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齐X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律师还推动齐X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取得了3名集资参与人的书面谅解;庭审时,律师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就量刑情节发表了充分辩护意见。
张鑫律师代理张X某的案子时,反复核实现场监控视频、微信聊天记录及伤情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通过对监控视频的逐帧分析,发现张X某有拉架、劝阻行为,持械是被动应对,主观上是自保。律师提出张X某不是斗殴的发起者、纠集者或组织者,是从犯,且有自首情节。在案件审理阶段,律师协助张X某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多名受伤人员的书面谅解,张X某也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律师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建议对张X某适用缓刑或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张鑫律师的意见,认定孙X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他不起诉。法院审理齐X的案子,采纳了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处齐X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而张X某在九名被告人全部被认定为主犯、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情况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成为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被告人。
张鑫律师自202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2301202410839812,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了多个案件。从孙X的妨害公务罪不起诉,到齐X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减轻处罚,再到张X某的聚众斗殴罪降档减轻处罚,他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的辩护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在刑事辩护这条路上,他用专业和执着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