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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辩护风云: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量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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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48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俊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9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220241084376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51160996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 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多次参与重大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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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往往面临着严峻的刑罚。江苏省的几起诈骗案里,陈俊峰律师凭借专业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利益。在吕XX诈骗案中,围绕银行流水争议辩护,减少认定金额;吴XX涉电信网络诈骗案,精准挖掘从轻情节,大幅降低量刑;何XX诈骗案虽未完全达成目标,但推动证据严格适用,保障被告人权利。
诈骗案辩护风云:律师如何为被告人争取量刑利益?

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涉冒充期刊投稿邮箱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正在宣判。被告人吕XX神情紧张,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原来,公诉机关指控吕XX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案件发展到此,吕XX面临着严厉的刑罚

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先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证据,发现部分银行转账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存在被认定为其他性质款项的可能。接着,他制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庭审中,陈律师指出被告人使用多张银行卡收取款项,但其中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本案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不能排除为被告人其他合法或非法收入的可能,且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具有对应关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在认定诈骗数额时,实际未将全部指控金额XXXXXX予以认定。法院最终确认的诈骗总额为XXXXXX元,被告人吕XX被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陈律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数额基础,降低了量刑档次。

无独有偶,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吴XX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情况也十分危急。被告人吴XX作案时不满十七周岁,受上线指派,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多次前往江苏、上海等地,冒充承兑专员,当面接触被害人并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XXX万元,非法获利XXXXX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其提起公诉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陈俊峰律师自侦查阶段介入此案。他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就提出吴XX的行为更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虽最终罪名未变更,但在量刑协商过程中,检察机关采纳了部分意见,给予了最大幅度的量刑优惠。律师还全面梳理了从轻情节,如未成年人犯罪从犯地位、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等。庭审中,律师全力聚焦量刑情节,主张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争取适用缓刑。最终,被告人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在法定刑“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的背景下,实现了极大的量刑优惠。

还有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何XX诈骗案,被告人何XX有前科劣迹,被指控通过冒充“XXXXXX有限公司”员工身份,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应聘者报名费、保证金等费用,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十几万元。何XX当庭翻供,辩称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系他人所为,自己仅为顶罪

陈俊峰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发现部分被害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证据链存在断裂;被告人何XX在侦查阶段虽曾作出有罪供述,但后续多次翻供,且翻供内容与部分电子数据存在矛盾;涉案“赵XX”身份信息缺失,无法排除他人参与作案的可能。陈律师确立了罪名定性证据不足双线推进的辩护策略。庭审中,他发表了一系列辩护意见。虽然法院未采纳被告人关于“赵XX作案”的辩解,亦未采纳辩护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定性意见,但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证据审查的部分意见,增强了裁判的说理性。

普法提醒:在涉及刑事案件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配合律师提供证据和信息。同时,要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陈俊峰律师执业于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12202410843766。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这几起诈骗案件中,他凭借细致的证据审查、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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