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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好人律师的婚内财产赠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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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34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雯雯律师 已认证
评分:4.5 服务:254人 执业10年
律所: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3120161182342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31347320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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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获“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称号的张雯雯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就职于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侵权领域。在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中,张雯雯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进行庭审抗辩,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相应款项。
法援好人律师的婚内财产赠与案

张雯雯律师曾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评选为“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还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委、云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德宏州律师行业党委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2023年10月,她经云南省律师行业协会评定,获取“刑事、行政法”专业律师证书;2021年1月,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

张雯雯律师获得的这些荣誉,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这些荣誉也从侧面反映出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为她在代理案件时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信任基础。张雯雯律师所在的云南宏鑫(盈江)律师事务所,也为她提供了专业的平台和资源支持。

在一起婚内财产赠与纠纷案中,原告A女士与第三人B先生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2024年8月起,B先生与被告C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在未征得A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向C女士赠与大额款项。A女士发现后协商返还无果,委托张雯雯律师提起诉讼。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当事人收集婚姻关系、婚外情与赠与、损害后果等证据。庭审中,针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强调原告作为共有权人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并援引相关法律,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雯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认定第三人B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C女士的行为无效。法院核定第三人累计向被告转账XX万余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XX万余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按比例承担。这一案件体现了张雯雯律师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专业能力,成功维护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同时,张雯雯律师在合同侵权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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