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均律师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同时担任包头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还曾获内蒙古司法厅论文三等奖,是包头市优秀通讯员、包头市融媒体中心律师团成员。
苗均律师在担任包头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期间,接触到的案件类型与他代理的刑事案件有一定的重合。他所在的内蒙古正捷律所,为他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提供了坚实的平台。
在内蒙古自治区某稀土高开发区人民新技术产业检察院审理的一起虚开发票案中,被不起诉人林X,系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委托苗均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经查,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该工程公司因经营需要劳务发票,林X作为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无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联系劳务公司,签订虚假协议并支付开票费用,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多份,价税合计金额较大。案发后,该公司已足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苗均律师精准审查追诉时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
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林X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林X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属情节严重,法定最高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期限为五年,自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本案立案时间已超出法定追诉期限,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林X不起诉。苗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诸多成功案例,如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改判案例中,他精准适用新司法解释、紧扣从犯、未遂、认罪认罚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二审大幅从轻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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