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彬律师担任全国刑事委员会委员、广州刑事委员会主任、广东警官学院特邀讲师、东莞市公安局特邀人民调解员。他还获得过新锐之星奖、优秀律师奖、优秀团队奖、品牌建设先进个人奖。此外,他学术成果丰硕,曾参与编撰《中国地方立法报告(2019)》、国家级“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等重磅研究,相关成果获《人民日报》、ChinaDaily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
曾海彬律师在担任这些职务、获得这些荣誉的过程中,接触到了大量不同类型的案件和法律问题,这为他处理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所在的北京市百瑞(广州)律师事务所,也为他提供了专业的支持和良好的办案环境。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黄X因自建房墙体脱落损坏邻居空调外机,双方协商未果引发口角,继而发生肢体冲突,黄X持木棍击打被害人头部致重伤二级,另一被害人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诉请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47602.16元。曾海彬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暨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刑事部分,维护被告人量刑权益;在附带民事部分严格审查证据,提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一方存在激化矛盾行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并剔除无证据、无因果关系的不合理诉求。
最终,法院对辩护意见中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剔除不合理诉求等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黄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被告人黄X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合理损失18792.16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诉讼请求。曾海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同时他在婚姻家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为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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