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目前在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辩护案件。2024年,陈健接手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要求将名下银行账户、账户和手机提供给上家用于收款、转账,并前往银行帮助取现,协助转移诈骗资金,涉案金额达365000元,从中非法获利2432.8元。2024年5月8日,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作案工具,并冻结其涉案银行账户。2024年8月26日,刘X家属代其向被害人退赔50000元。
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认定涉案金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如一审判决前能够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刘X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陈健作为刘X的辩护律师,提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不持异议,同时指出刘X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请求法庭综合上述情节,对刘X适用缓刑。
陈健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符合从犯特征,法院采纳该意见并依法从轻处罚。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法院认定自首成立并从轻处罚。积极推动退赔,虽涉案金额大,但刘X获利少,律师与家属沟通,在判决前退赔5万元,配合其他情节满足了缓刑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为审判阶段争取缓刑奠定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同时将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避免了实刑羁押。
除了这起案件,陈健还办理过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以及赌博案等。在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从事诈骗活动,陈健提出自首、从犯、胁从犯等辩护意见,虽胁从犯意见未被采纳,但张X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在赌博案中,被告人李X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陈健提出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全面采纳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陈健凭借其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握,为多位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