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W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张天昌律师的不懈努力。张天昌律师自2015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1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他,还是一名税务师,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
当事人W某因涉嫌受贿1700余万元被监委调查,其与同级公司领导Y某共同涉案,Y某已先被移送检察院。W某的通报中无“主动投案”字样,形势并不乐观。张天昌律师自W某被留置后即接受家属委托。接手案件后,张天昌初步判断案件存在争取从轻处罚的空间。他多次与家属分析案情、配合监委调查,并协商退赃事宜。因配合融洽及家庭情况特殊,家属的洗钱嫌疑未被认定。
2024年5月,W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张天昌律师第一时间阅卷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证据收集的难点在于要找到对W某有利的关键证据。最终,他发现监委对W某所做的第一次笔录为“询问笔录”,且签署的是《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而非针对被调查人的“讯问”或“调查谈话”。根据相关规定,在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时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自首。这成为庭审中的关键争议焦点。
张天昌律师积极推动与同案犯Y某合并处理。他主张W某在共同犯罪中仅听从Y某安排,收受贿赂金额、如何为行贿人谋利均由Y某主导,应认定为从犯。庭审中Y某辩护人反对区分主从犯,但张天昌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据理力争。在这个环节,张天昌律师扭转了局面,他以相关法律条文为依据,成功让检察院变更起诉,将两案合并诉至法院,并认定W某具有从犯情节。
在退赃方面,张天昌律师与法检、监委良性沟通,促成家属配合完成财产转让手续。最终,法院在除夕前一天作出判决,W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据法检介绍,该结果为当地同类案件最低刑期。张天昌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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