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卷入刑事案件时,往往充满忧虑,不知如何是好,更难以判断案件走向与可能结果。此时,如果能遇到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情况或许会大不相同,李鉴春律师就是这样的存在。
曾有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相关工程承包协议,约定其负责施工,张某在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租赁的脚手架设备未用于约定工程,而是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设备,涉及金额约200余万元。张某离开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部分设备用途。公司便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此案。他先全面阅卷、会见张某,还调取相关民事合同与工程往来记录,细致梳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过程及时间节点,还原事件真实过程与因果关系。接着,他重点分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撤离时没采取典型诈骗行为,更像民事履约不当,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然后,他系统论证案件本质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非刑事犯罪。最后,他迅速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上证据线索,构建起完整辩护体系。
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其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功底深厚。他曾在公安机关多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还担任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种独特经历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熟悉公检法机关的内部办案流程。在办案时,他善于从侦查角度寻找案件辩点,像在张某案中,他深入分析证据,精准把握刑民边界。而且,他注重从侦查阶段预判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就积极提交专业意见,影响司法机关的判断。他凭借自己的专业实力和独特办案思路,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成功办理30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还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特聘讲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等。
李鉴春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独特的思维,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他的每一次努力,都在法治进程中留下坚实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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