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出借人WJD与XX、TXX、SJP、WXQ签订了一份《借款担保合同》,约定XX、TXX向WJD借款100万元,SJP、WXQ承担连带保证责任。WJD依约放款,然而到了还款日期,XX、TXX却没有偿还借款。
面对这种情况,WJD委托王策律师代理仲裁案件。王策律师从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他深知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他仔细查阅《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中关于借款合同和担保责任的规定,为案件做了充分的准备。
2019年9月25日,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但令人意外的是,四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案件进入缺席审理。王策律师在庭审中,凭借扎实的证据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向仲裁庭阐述了借贷关系和担保关系的成立,以及被申请人违约的事实。
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借贷关系、担保关系成立;申请人已履行放款义务,被申请人构成违约;利息依法调整为年利率24%;实际发生的律师费5000元予以支持;担保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最终裁决被申请人XX、TXX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万元,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赔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被申请人SJP、WXQ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同时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仲裁费23490元,由四被申请人连带承担23138元。
这场仲裁的胜利,不仅为出借人WJD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体现了王策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业理念。王策律师始终践行“诚信、专业、优质、高效”的准则,在处理案件时,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条文的运用,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就像一位法律卫士,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为当事人披荆斩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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