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被拒付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成了湖北XXX有限公司维权的关键物件。该公司通过合法背书转让取得这张汇票,金额为XXX元,出票人及承兑人均为第三人南通XXX有限公司,被告青岛XXX有限公司、邯郸市XXX有限公司为票据连续背书人。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7月23日,公司按期提示付款后,因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被拒付。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委托了丁晓霞律师提起诉讼。
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厘清案件核心法律关系为票据追索权纠纷。她结合《票据法》相关规定,确定维权核心为“证明原告系合法持票人”“提示付款符合法定程序”“票据背书连续有效”,并针对性制定诉讼策略。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反驳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丁晓霞律师逐一回应。最终,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丁晓霞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公司的票据债权得到全额支持。
丁晓霞律师2023年开始在南通执业,是北京恒都(南通)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她毕业于扬州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四级律师资质,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斩获法律职业资格。她业务覆盖债权债务、合伙纠纷、知识产权侵权、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工伤等民商事及刑事核心领域,还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在另一案件中,被告杨XX于2024年5月从二手车商处购得特斯拉ModelY小型普通客车,后通过咸鱼平台与原告王XX达成车辆买卖合意。交易前,杨XX已告知王XX车辆“前嘴一套”“出过1次险、理赔几万块”,并发送前嘴事故照片,王XX现场查看车辆后完成交易。过户后,王XX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认定案涉车辆为D级重大事故车,遂以杨XX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诉至法院。杨XX委托丁晓霞律师代理本案。
丁晓霞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全案事实,明确核心争议为“被告是否构成欺诈”,并确定以“无欺诈故意、已如实披露车辆情况、原告明知车况仍交易”为核心抗辩思路,构建抗辩体系。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在庭审中围绕核心抗辩点展开辩论。最终,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丁晓霞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王XX的全部诉讼请求。
还有一起企业破产背景下的工伤维权案件,原告马XX于2021年4月受雇至被告江苏XX公司承建的徐州某地块项目工地从事粉刷工作,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2022年1月,XX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马XX向XX公司管理人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类优先债权XXX元,管理人仅确认优先债权XX元。马XX委托丁晓霞律师提起诉讼。
丁晓霞律师明确本案核心争议为“债权金额认定”及“债权优先性”,结合工伤认定结论、破产程序背景,确定维权方向。她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庭审中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逐一回应。最终,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丁晓霞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确认了马XX的工伤债权,并明确为职工债权,保障了其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清偿权益。
丁晓霞律师凭借对法律细节的精准把控与对案件的高度负责,创下亮眼战绩,无论是本地百姓的日常纠纷,还是企业的复杂维权,亦或是跨区域的法律难题,她都能以自己的实力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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