蘧X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满心欢喜地以为能去开个店,却被人骗进了闽侯县的一个传销窝点。2014年4月22日,当他踏入那座四层民房时,噩梦便开始了。手机等随身物品被没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还遭到暴力殴打、威胁和恐吓,逼迫他交钱加入传销组织。和他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张XX,5月23日也被骗至此处。
在这个传销窝点里,被告人张XX担任管家,张XX是“打手”,施XX和邵XX作为“老业务员”协助管理。他们以残忍的手段,限制着蘧XX和张XX的活动及通信自由,妄图让他们出钱购买传销产品或发展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蘧XX甚至被逼迫说出银行卡密码,37000元人民币被取走用于购买传销产品,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直到2014年5月29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查获该非法传销窝点,蘧XX和张XX才重获自由。然而,张XX、张XX、施XX、邵XX四人却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随后被逮捕。他们面临着法律的审判,每个人的命运都悬在了这一场官司之上。
这个案子交给了福州的苏湖城律师和李X律师。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近20年,是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专委主任,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近千件,尤其专精于重特大复杂刑事案件辩护,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苏湖城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了解到被告人张XX先前也是作为被害人被骗入传销组织,后身份才转化为被告人。在辩护过程中,他提出被告人张XX应不同于一般的非法拘禁案件,且是初犯,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性不深,且没有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的后果,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张XX,他也提出了如实供述罪行、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等辩护意见。
然而,在庭审中,并非所有的辩护意见都被采纳。被害人蘧XX被逼迫取走37000元人民币这一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定从重处罚。不过,法院也认可了被告人张XX、张XX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法院做出了判决。被告人张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被告人张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施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邵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责令四名被告人共同退出非法所得37000元人民币返还给被害人蘧XX。
苏湖城律师始终秉持着“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求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量刑结果。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命运,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他将继续坚守自己的信念,为维护法律的公正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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