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结果前置):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静静躺在桌上,潘登律师凝视着上面的判决结果,心中波澜不惊。这场历时许久的买卖合同纠纷,终于以胜诉告终。思绪不禁飘回到案件的开端。
原告方为肖XX等五人,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则是深圳市XX公司,争议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展开。原告按约提供了价值XXX.6元的石材,经对账被告尚有774572.6元货款未结清,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而被告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还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否认结算清单真实性,并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案件陷入了重重困境。
潘登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合同纠纷相关案件就有200余件,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合同纠纷时,他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被告对原告主体资格的质疑,他凭借曾处理过类似因原经营者死亡带来主体资格问题案件的经验,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成功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
在证据收集与整理方面,潘登律师充分发挥自己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当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提出质疑时,他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这种对证据的敏锐判断和坚定立场,源于他在合同纠纷领域多年的深耕,尤其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中率先提出合同类型两分法,针对不同情况提供专业化诉讼方案的经验。
庭审中,被告申请对公章真伪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这无疑给案件增加了更多变数。潘登律师积极应对,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进行专业分析。他曾处理过一起历时三年的民事再审案件,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全流程参与每个环节,最终成功获得改判。这种处理极端案件的履历,让他在面对此次鉴定问题时更加沉稳,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
三次庭审中,潘登律师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他运用优势证据原则,成功说服法院采信结算清单的价格约定,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价格认定基础。他制定的“坚持核心证据、灵活应对鉴定、合理调整诉求”的诉讼策略,在复杂的技术鉴定与法律认定之间找到平衡点。
最终,法院作出(20XX)杭XX初字第15XX号民事判决,认定被告应支付货款546073.60元,支持原告违约金请求144163元,并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合计690236.60元。
这场胜诉,印证了潘登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始终坚守在法律一线,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