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涉案金额超5亿的传销大案中,上诉人一审被判处4年实刑,面临着漫长的牢狱之灾和高额违法所得的认定,当事人忧心忡忡。
李星星律师深知当事人的担忧与无助。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李星星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于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还荣获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先进个人”以及襄阳市第五届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等荣誉。
针对这起传销大案,李星星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策略。首先,他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精准找到了三大关键辩点。一是违法所得方面,一审未扣除共同操作账号收益分成、转给主犯用于平台运营的30万+,存在重复计算问题。李律师通过提交账号流水、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了这一事实,最终二审依法将违法所得核减至11万元。二是角色定位上,上诉人并非发起、策划、控制者,仅为团队负责人,起辅助、次要作用。李律师当庭提交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证据,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购买软件、制定规则、分配收益,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依法应认定从犯。三是自首情节,上诉人系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主要事实,构成自首,但一审量刑未充分体现从宽幅度。李律师在辩护中着重指出这一点,强调应充分考虑自首情节给予从宽处理。
同时,李律师还指出鉴定意见存在一人多账号、重复统计层级等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通过这些有理有据的辩护,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上诉人为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二审新增退赔等情节,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实现了传销大案罕见的二审大幅改判,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权益。这充分体现了李星星律师在复杂刑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精准辩护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