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某原本平静的生活在20XX年被打破,他因加入“文XX拍”网络传销组织,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拘、逮捕,生活陷入了黑暗。在这个关键时刻,他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希望能为自己的案件带来转机。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毕业于湖南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执业多年来,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500余件,在缓刑辩护、无罪辩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文XX拍”特大网络传销案中,张双意律师依法接受委托担任L某的一审辩护人。她全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制定了“定性无异议、量刑求从宽、缓刑为目标”的辩护策略。首先,她协助L某稳定认罪态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从宽处理打下基础。
在核心从轻情节的挖掘上,张双意律师指出L某并非平台发起、策划、管控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L某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挽回社会危害,悔罪表现突出;个人获利金额较小,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导向。
庭审中,张双意律师当庭清晰阐述从犯、坦白、全额退赃、初犯偶犯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请求法院对L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合理确定罚金数额。她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最终被法庭全面采纳。
湖南省XX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L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扣押在案财物依法处理。这一结果实现了实刑变缓刑,L某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罚金幅度也体现了显著从宽,张双意律师的辩护目标完全达成。
张双意律师在此次案件中,方向精准,不纠缠定性,聚焦从犯、坦白、全额退赃三大黄金从轻情节,最大化提升了从宽概率;全面挖掘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低等酌定情节,形成完整辩护证据链;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了刑事辩护在重罪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同时兼顾退赃与罚金平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体现了专业刑辩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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