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定西市,一起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决定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原告蒙氏四兄弟共同委托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等两名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状告徽县相关部门。被告则委托甘肃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撤销该补偿决定书并让被告承担诉讼费。原告认为案涉土地及附着物为家庭共同共有,被告仅向蒙XX作出决定不当,且评估程序违法、补偿决定书未依法送达,征收行为存在事实不清、依据错误等问题;被告则辩称征收补偿程序合法,案涉诉讼标的已被生效裁判羁束,且原告起诉已过法定期限。
李超律师自2016年11月开始执业,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个重要职务。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在行政法领域特别是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接手这起案件后,李超律师多次前往法院阅卷,仔细研究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他还深入当地进行调查,与村委会沟通,调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据。在庭审前,李超律师组织团队成员对案件进行多次讨论,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庭审中,李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对被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了有力的质证,指出被告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他强调案涉评估报告已过有效期限,补偿决定遗漏安置补助费等补偿项目,且被告在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未按规定期限发布征收公告,作出补偿决定后亦未依法送达,均违反法定程序,案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经过一番激烈的庭审交锋,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判令被告对四名原告依法重新作出土地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判决理由主要为本案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案涉补偿决定书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起诉未超过法定期限,被告无证据证明已送达补偿决定书;被告作出的补偿决定违法,违反法定程序,案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案件结束后,客户对李超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李律师专业靠谱,让人放心。李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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