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是一家电气供应商。2020年8月30日,他们与被告XX公司签订合同,负责供应配电箱。当时XX公司觉得,只要按合同完成供货,拿到货款就是顺理成章的事,问题不大。工程顺利验收合格,四方收货验收单核算出总金额,被告也支付了部分款项。然而,剩余的889151.74元货款却迟迟未到账。
XX公司开始自行催款,多次联系被告,但被告坚称仅欠付进度款95302.91元,还以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为由拒绝支付。这可把XX公司急坏了,他们反复想不通,明明有验收单,怎么就不算结算呢?公司负责人焦虑不已,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好。
经人介绍,XX公司找到了四川听涧律师事务所的文贤飞律师。文贤飞律师执业多年,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他接过案件材料,开始仔细梳理。在查看收货验收单时,他发现一个关键细节:验收单上有四方签字盖章,这意味着货物的数量、质量等都经过了各方认可,实际上已经具备了结算的条件。
文贤飞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XX公司收集和固定证据,比如整理供货合同、收货验收单等,还调阅了相关的银行流水,以证明被告的付款情况。一切准备就绪后,XX公司向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坚称未办理结算,未达到付款条件。文贤飞律师则据理力争,指出收货验收单就是结算的有力证明,原告已完成供货义务,付款条件早已成就。双方激烈交锋,XX公司的负责人紧张得手心冒汗,眼睛紧紧盯着法官。
最终,法院支持了XX公司的诉求。判决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XX公司支付货款889151.74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听到判决结果,XX公司的负责人长出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签订合同时明确结算和付款条件,避免日后纠纷。第二,交易过程中保留好收货验收单等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交易中保留好证据、明确合同条款很重要。案子里,文贤飞律师抓住收货验收单这个关键细节,为XX公司成功追回88万余元货款,展现了专业的法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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