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常常会出现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困扰。本案中的原告A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十余年前,A承揽了被告某钢铁公司厂区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然而,由于工程先施工后补立项,还需借用第三方公司资质结算,工程款被长期拖欠。A持续催款,可被告却以原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主体不适格、工程未结算、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与公司无关等理由拒付。更糟糕的是,第三方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还主张工程款应归其所有,案件关系变得极为复杂。此时的A心急如焚,多年的心血和资金投入得不到回报,每一次催款的碰壁都让他感到无比绝望。
就在A陷入困境之时,王宏亮律师介入了此案。王宏亮律师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尤其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的优势在于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细致梳理案件证据、深挖案件细节、精准锁定辩护要点。
在本案中,王宏亮律师的这一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全面梳理事实与证据,从零散的材料中提炼关键信息。首先,他固定了工程结算书、签证单、使用记录、现场照片,以此证明工程已完工交付、结算金额明确为五十余万元。接着,他调取被告内部补充立项文件,证实工程归属于被告某钢铁公司,授权内部部门负责验收结算。然后,他收集多年催款记录、情况说明、函件,证明诉讼时效持续中断。最重要的是,他论证了原告A系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主张工程款,排除了破产企业的阻碍,明确了被告某钢铁公司是工程所有人、使用人、立项人,应承担付款责任。
王宏亮律师在处理类似复杂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过往的工作中,他曾处理过多起涉及多方主体、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他总是能够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为当事人找到突破口。例如,在一些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面对对方复杂的抗辩理由,他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法律分析,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在庭审中,王宏亮律师逐一击破被告及第三人的全部抗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钢铁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A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包工包料完成施工,工程已交付使用多年;被告某钢铁公司系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并已完成补充立项,应承担付款责任;结算书有被告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合法有效,工程款金额明确;原告A持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未超过;第三方公司仅为资质出借方,未实际施工,无权主张工程款。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A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钢铁公司支付工程款五十余万元,并自结算之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王宏亮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帮助原告A解决了多年的维权困境,将拖延十余年的陈账工程款全额追回。这不仅体现了他精湛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他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未来,王宏亮律师也将继续坚守这一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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